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产业开发处)
承担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实;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承办林权争议、林权纠纷的处理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和林业产业的发展,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市林业产业发展项目的储备和管理工作,负责林业产业项目的编制和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合理布局和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
楚明信 处长
徐 晶 副处长
李顺娟 科员
电话:0971-633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