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西宁市多措并举全面完成春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任务
春分、清明期间是传统上坟祭祀的重大节日,也是我市森林火灾高发期,随着扫墓祭祀和农事用火等活动不断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事故。为此我市全力克服气候持续干旱、森林火险等级长期居高不下等实际困难,周密安排、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春分、清明等高危节点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市郊南北两山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有效保障了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春分、清明重要节点来临之际,我市组织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时下发文件,对春分、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森林防火包片责任制,全面强化责任落实,为全市森林防火有效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充分发挥职责。春分、清明等防火高危节点,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森防指主管领导深入防火一线进行督导检查10余次,指导各地区和重点林区开展防火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市森防工作;市防火办及市森林公安局各派出所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对各地区、各有林单位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市重点林区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截至目前,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共下发事件督办通知4份,各派出所共下发整改通知书32份。
三是强化措施落实,严格火源管控。全市各地区、各有林单位按照“预防为主”的工作要求,在防火高危期,针对各重点林区严格落实封山防火、集中祭祀等工作措施;市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各辖区护林员全部到位,对重点防范区域加大巡护密度,及时制止各种违章用火,同时在重点地段、重要部位和进山主要路口、公墓区、坟头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严防死守,对上坟人员进行实名登记,严禁火种进山入林,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市防火办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及各类新媒体,持续深入宣传森林火灾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联系市电视台在春分、清明期间对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及一线森林公安民警进行专题采访;在重点时期、重要节点印发各类防火通告共2000份发放至各县、区及国有林场;在春分、清明期间,市防火办联合市教育局对全市300余所中小学、33万余名师生进行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市森林公安机关和各防火部门广泛利用宣传车、宣传板等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扎实开展森林防火进村庄、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共10余次,共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万余份;各县区及有林单位在林区重点路口、部位制作悬挂各类宣传横幅约400余条,新增永久性警示宣传牌30余个,同时将重点林区、森林公园以及旅游景区内设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标牌进行刷新,并有针对性的增加林区防火宣传标志的设置密度,做到林区内步步有提醒,处处有警示;此外市防火办还协调省通信管理局、市气象局在防火高危期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4万条森林防火宣传公益短信,通过多种形式在全社会营造了全民防火、全面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是强化值班备勤,圆满完成任务。春分、清明期间全市各地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落实火情报告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春分、清明当天,市森林公安局、各县、区防火部门在各集中祭祀点开展“鲜花换烧纸”、“免费领树苗”等活动,积极引导教育广大市民移风易俗,倡导鼓励通过敬献鲜花、栽植苗木等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来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活动共计向市民发放鲜花300余束,树苗5000余株,免费提供铁桶、铁锹等植树工具1000余次。春分、清明高危期,全市森林公安民警放弃节假日休息,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上,连续奋战了近一个月时间,深入森林防火一线对辖区进行全面巡逻检查督导工作。据统计,春分、清明期间市防火办、市森林公安局及时处置林区违法用火18起,出动警力600余人次,车辆190余台次,确保火情“打早、打小、打了”,有效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圆满完成春分、清明期高危期森林防火任务。
六是强化应急处置,及时查处案件。在抓好森林火灾预防各项工作的同时,市森防指和区县防火部门进一步强化火灾应急处置。截至目前,全市发生的5起一般森林火灾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控制,避免了小火酿成大灾等严重情况发生。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一步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和对火灾肇事者的打击力度,对3名涉嫌失火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等刑事强制措施,及时移送检查机关审查起诉,对 31起违法用火案件进行行政处罚,起到了明显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在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全市森林公安局民警以及各有林单位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全体市民的积极配合下,春分、清明节期间,全市无因上坟祭祀引发大的森林火灾,无扑救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和谐、稳定、平安的清明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