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2017年春季灭鼠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预防控制鼠传疾病流行,最大限度地减少鼠类种群数量,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以环境治理、化学防治、建立“三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采取全境设置投饵站、全程饱和投药、完善防鼠设施等有效方法,扎实开展春季统一灭鼠活动。建成区四害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二、工作步骤
灭鼠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行动、统一指挥、统一步骤的原则进行。灭杀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3月25日—4月10日)
主要进行灭鼠前的宣传,结合国家复审、“爱国卫生月”、“清洁夏都·美丽西宁”品牌建设等活动,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清理孳生地、做好灭前密度调查,做好灭杀人员技术培训及灭杀药品、灭鼠器材的筹备、三防设施的排查等准备工作。
1.宣传工作:各级宣传部门通过各种媒体,一是对全市统一开展灭鼠投药工作进行通告;二是对预防误食鼠药中毒急救常识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对除害灭病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
2.技术培训工作:区(县)卫计、爱卫部门对各地区专(兼)职消杀人员层层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使其能够正确掌握消杀知识及相关技术并能开展相关工作。
3.孳生地清理工作:各地区爱卫办要结合“清洁夏都·美丽西宁”品牌建设活动,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在清除四害孳生地和清扫鼠粪、鼠迹的同时建设并完善重点行业及一般单位重点部位的防鼠设施。
4.灭前鼠密度调查工作:市、区(县)疾控部门要做好灭前鼠密度调查工作,为春季灭杀投药工作提供科学的灭杀依据。
5.灭杀药品、器械筹备工作:各区(县)政府、爱卫办做好辖区灭鼠药物、器械、人员准备工作。
6.完善“三防”设施:各区(县)政府、爱卫办要结合各自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完善“三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发动镇办、社区人员对重点单位逐户进行“三防”设施的排查和建设工作,确保“三防”设施合格率≥95%。
(二)集中投药阶段(4月11日至4月17日):药物投放按照连投7天,吃多少补多少,吃完加倍投放的原则进行,做到重点地域一处不漏,特殊行业一间不漏,确保灭鼠投药工作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期间市爱卫办对各区(县)灭鼠投药工作以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同时,各区(县)要做好自查工作,要以“一天一查一通报”的形式保证灭杀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灭鼠工作取得实效。
(三)自查阶段(4月18日至4月25日):各区(县)爱卫办、爱卫会各委员单位要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认真组织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清除垃圾、堵塞鼠洞、断绝鼠粮、减少鼠类栖息场所等环境治理工作。
各区(县)自查阶段,要组织人员对所辖单位进行认真检查,对遗漏单位和部位进行补充投药。要重点完善室内场所防鼠设施的建设及室外投饵站的合理设置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市爱卫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地区开展灭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外并要限期整改,对违反《西宁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单位和个人依据规定进行处罚。
三、工作标准
灭鼠工作要坚持以“灭、防、清”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一)防鼠设施建设标准
要求室内所有的排水管、排水沟、通风口、换气扇口等处加孔径小于1.3厘米的防鼠铁纱网;室内通往墙外的空调线管、水管孔及其他管道的侧缝,都要用水泥封死。门窗合缝及上、下缝隙要小于0.6厘米的铁纱网制作,门下沿做60厘米高的挡鼠板并用铁皮包裹。
(二)鼠药投放标准及投放范围
1.投放标准:室内每间房投放2—3堆,室外每20米设置一个投饵器,投放20—30克药物,毒饵投放在投饵器内。每天检查毒饵消耗情况,做到“吃多少、补多少、吃完加倍”饱和投药的原则,连续投放7天。投药期结束后保留室外投饵站,对重点场所如集贸市场、破产家属院等场所继续观察盗食情况,重点进行补投。
2.投放范围:城区内所有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室内和外环境;城区内各区和居民区外环境;城建、市政、房地产部门管理的污水井、河堤、绿地、公厕、垃圾中转站、公园、单位和居民住宅下水井及暖气沟;城区保护带(建成区周边外延500米);乡(镇)所在地及农村鼠类较重地段和部位。
(三)清理鼠迹标准
以大搞环境卫生为主,进行“搬家式”打扫卫生,彻底清扫鼠粪、堵塞鼠洞、修补鼠咬的门窗、地毯等。尤其厨房灶台上下、橱柜上下以及库房内的鼠迹。通过杀灭及综合整治,使室内鼠迹不超过2%;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完善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重点部位防鼠设施建设。
重点单位:农贸市场、宾馆、招待所、饮食、副食、粮食店(厂、库)、饲料厂、酿造厂,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动物饲养、屠宰场(厂),建筑工地。
重点地段:下水道,人防工程、地下室,绿地、绿化带,厕所、垃圾站,城乡结合部。
重点部位:居民住宅1—3楼,一般单位的食堂、库房,高层楼房,楼梯间、化粪池周围;临时搭建棚、杂屋等。
上述重点既是投药到位的重点,又是清鼠迹、堵鼠洞、完善防鼠设施的重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灭鼠工作,克服麻痹、厌烦情绪,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搞好春季统一灭鼠工作。各地区、各单位必须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上下统一,关系畅通,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做到统一灭鼠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有足够的财政投入、有过硬的措施,保证灭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效果。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病媒生物防制的目的和意义。要利用会议、技术培训等方式广泛宣传科学灭鼠方法、除害防病知识及科学用药基本常识,向群众宣传灭鼠防病知识,提高群众的灭鼠知识知晓率和灭鼠活动参与率,形成全民除害防病保健康的良好氛围。
(三)治理环境,完善设施
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清洁夏都·美丽西宁”品牌建设及爱国卫生月活动,进一步动员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室内要做到“百物移动”,室外环境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密闭收集处理,路平沟通”,断绝鼠粮;完善防鼠设施,堵塞鼠洞,清除乱堆杂物,减少鼠类栖息场所。城区公共绿地及破产企业由各地区爱卫办组织辖区内机关单位干部职工负责清扫;居民住宅区卫生由各镇办、社区组织清扫。
(四)合理用药,确保实效
各区(县)在抓好春季集中灭鼠活动的同时,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鼠药管理制度,统一购药,使用国家认可的鼠药品种,对药品购买、分发、投放、保管等各个环节都要实行责任制,严格登记制度,严禁使用剧毒急性鼠药,防止人和畜禽中毒事故发生。
(五)严格督查,保证效果
各区(县)政府和爱卫部门要认真督查辖区单位的灭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切实保证灭鼠效果。各级领导必须亲自动员部署,确保经费到位、投药到位和灭鼠专项检查到位。市爱卫办在灭鼠的各个阶段都将组织暗访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全市和媒体公布。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验收不达标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把握重点,完善设施
各区(县)政府、爱卫、卫计委、食药、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要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防鼠设施的完善和建设工作,充分利用春季灭鼠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辖区重点单位的“三防”设施。